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寰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7月,当事人制作了含“低脂”的产品宣传内容,并将上述内容发布在抖音店铺销售的中粮牌燕麦产品介绍页面。经核实,当事人无法提供中粮牌燕麦为低脂的证明,上述内容为当事人杜撰,与事实不符,当事人设计制作上述页面支付现金40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和事实依据。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罚款1600元并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据悉,这已经是该公司近一年内第二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处罚。去年11月,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寰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500元。处罚事由:2022年8月28日,当事人委托王力设计制作了含有“低热量低脂”内容的中粮时怡混合水果燕麦片广告页面,并将上述内容发布在抖音平台“寰沐专营店”网店。经核实,当事人经营的中粮时怡混合水果燕麦片每100克脂肪含量是16.7克,每100克能量含量是1887千焦,远高于国家标准关于低热量低脂声称的规定。上述广告内容为当事人杜撰,与事实不符,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和事实依据,当事人支付上述广告的费用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