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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无理由退订,长沙买房有了“冷静期”

​​大家都知道,网购能“7天无理由退货”。如今,买房能“7天无理由退订”,你听说了吗?

近日,长沙县住建局发布《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所有房企必须承诺“7天无理由退订”。购房者自签订认购书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超过7天则订金自动转为定金。

这意味着,购房也有“冷静期”了!

(长沙县政府官网介绍“7天无理由退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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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权背后,是“订金”与“定金”之差

  

作为“中西部第一县”,长沙县这次“出手”,有点力度。

《通知》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超过7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相关条款须明确写入认购书,确保执行透明。

长沙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直击房屋交易中长期存在的“定金与订金混淆”痛点,通过设置“冷静期”,有效缓解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焦虑。

事实上,购房者因“订金”与“定金”混淆蒙受损失的现象,过去屡屡出现。例如,2024年某购房者因家庭变故需退订金遭拒,因合同条款未明确退订权利。

在房屋交易中,“订金”通常具有预付款性质,可协商退还;而“定金”则具备法律担保效力,违约后不可退还。

这次,长沙县通过明确保护期规则,既保障了消费者反悔权,也规范了交易流程,避免。《通知》要求退订条款必须印于认购书显著位置,并接受住建局全程监管,避免开发商推诿。

值得注意的是,长沙县还同步发布了14个“现房楼盘名单”(入选条件: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今年,“无理由退订”服务将推广至全县范围,覆盖所有新建商品房(含期房、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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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探索与长沙的差异化落地‍

 

严格来说,“无理由退房”,并不是新政。

2024年6月,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曾发布《关于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服务指引的通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并明确开发商在收到退定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

国内多个城市也曾发布相关政策。

2019年,广东东莞发布新规,购房者交定金认购楼盘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房,东莞成为国内首个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武汉、宜昌、惠州等城市,也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房企发起过一定期限内无理由退房的活动。

(图源:宜昌市人民政府官网。)

但上述这些城市,多为行业倡导或企业自愿行为。

长沙县这次以政府文件形式强制执行,将“7天无理由退订”白纸黑字写进合同,覆盖全县所有新建商品房(含期房、现房),并同步公布现房楼盘名单强化监督,可谓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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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保障购房人权益,关键在于落地执行

 

购房人如果因开发商或中介促销而一时冲动买房,或多方比较以后发现有更合适的楼盘,这时,设置“冷静期”就很有用。

“不仅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同时更有利于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湖南中原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陈世霞说。

(长沙某楼盘。侃财君 摄)

那如果开发商没有遵循这一规定,怎么办?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提出,根本解决方案是要将订金存入第三方账户,避免出现层层审批才能退的情况。

侃财君听说,在政策出台前,长沙县做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希望通过无理由退订的政策加强买卖双方的信任。

如何落地执行更为关键。长沙县按照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要求订金进入监管账户,住建局对退款流程进行监管,保证及时到账。

目前,“7天无理由退订”政策已经在长沙县全面执行,开发企业普遍反馈到访量有所增加。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提醒,“政策针对的是签订认购书的订金返还,如果签订了正式合同,想要取消还需要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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