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执政】
【事件介绍】
河南规定机关公文和教科书禁用“坑爹”等网络语
今后,“喜大普奔”、“坑爹”、“酱紫”等网络流行语将与机关公文、学生教科书“绝缘”。记者3月24日从省教育厅获悉,4月1日起,河南省启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各种调侃玩笑的网络流行语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当中,由于缺少科学规范的引导,一些青少年在写作业、回答问题甚至考试当中都用起了网络语言。针对这种状况,新政明确规定,今后,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和标准,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而新闻报道除需要外,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
政策明确规定,今后下列四种情况,用语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的公务活动用语;幼儿园、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用语;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主持和采访用语,电影、电视剧用语,汉语文音像制品,有声电子出版物用语等;文化、旅游、交通、邮政、电信、卫生、体育、金融等公共服务行业,提倡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其中直接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服务用语。
办法规定,不同岗位工作人员对普通话的要求也不同。比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幼儿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该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应该达到一级水平。另外,铁路、邮政、文化、金融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当达到三级以上水平。
河南禁将网络热词写入教科书调查:四成网友赞同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晚高峰》报道,从4月1号起,“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高大上”“白富美”“女汉子”“喜大普奔”等网络词汇,不能出现在政府的红头文件和教科书中。您认为,机关公文和教科书能否使用网络词汇?禁用网络词汇,是与社会进步相悖还是捍卫文化传统?
根据中国之声对微博网友和微信网友的调查显示,四成网友支持网络热词不能出现在政府的红头文件和教科书中,四成网友则认为对这些新生事物应当积极接受,另有两成网友则没有表示出明确的支持或反对。
支持者说:网络热词难登大雅之堂
来自广州的微信网友“F”,是一名在校学生,他支持禁用网络词汇。
F:网络词汇的热潮是一种对我们传统文化的别样扭曲,确实难登大雅之堂,比如我们的中学生、甚至大学生,各个都热衷于网络用语,但是问他们成语这些传统国粹,他们却不知道。
微信网友“阿强”也同样表示,支持禁用:我觉得政府的红头文件和教科书里是不可以出现白富美等网络词汇的,因为它会有损于文件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如果夹在文件里是不恰当的。
微信网友“大漠胡杨”:我认为不行,网络词汇不能准确表达文字含义,对汉语的规范使用敝大于利,不利于汉语的传承。
反对者说:舶来词汇能接受,为何网络热词不行?
微信网友牛奶:这些词语代表的是这个时代的特色,它们是这个时代,某个时期的文化产物。就像古代的词语,成语一样对某个历史的研究有着重要的作用。不给用的话,后人怎么研究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
微信网友“金城”:语言最大的功能是交流,既然网络语言能够盛行,就有其独特的时代魅力,只要不粗俗,就可以使用。对新生事物应该接受,舶来词汇能接受,为何网络热词不行?
中立者说:建议收录词典中有统一的解释
微信网友 “徐丹”说:政府公文应该使用规范用语,但是网络词语如果收入词典成了规范用语的话,也是可以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这些词也很正常。政府公文的正式文件一般都是比较严肃,有指导性的公文,不适用于一些只有少部分人知道的网络热词。如果说这些热词收入词典,有一个统一的解释,那么用在公文里也是可以的。
如何理解“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
河南省出台的这份规定,想必会惊呆诸多“小伙伴们”,甚至招致口诛笔伐,认为有关决策者思想守旧,思维认识与社会进步不“匹配”,是一种逆时代、逆潮流之举。
机关公文教科书该不该禁用网络词汇呢?在此,请允许我先讲两则“小故事”。
作为是一家副省级党报的理论评论部主任,笔者自认为思想不守旧,对新生事物不排斥,对网络词汇也不陌生。有一次,我审核编辑编发的一篇评论文章,其中有“高大上”一词,我甚为不解,咨询编辑,编辑答曰:“这是2013年流行的网络名词,意思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她还进一步解释,强调这个词生动活泼,诙谐有趣,人人都知。但是,以前我确实不知——我不知,想必如我“孤陋寡闻”的读者不是小数目,像这样的词汇,我当然删除。
还有一次,编辑编发了一篇标题为《“裙带关系”泛滥扼杀屌丝逆袭梦》的评论,次日,《羲之书画报》社长、总编辑毛同恺打电话给我,先是说,他查阅了好几本权威字典,死活没有找到“屌丝”一词;然后“谴责”我们不该在党报上用这些网络词汇……毛先生是著名学者,曾任山东省文史研究馆馆长,研究员等职,谁敢说他“知识浅薄”、“孤陋寡闻”?
两则“小故事”告诉我们:在当今社会,网络词汇虽然颇为流行,喜闻乐见,但毕竟局限于某些特定群体。而对为数不少的另外一些群体而言,诸如“女汉子”“土豪”“高大上”“涨姿势”“我伙呆”等网络新语,都属于“自造词”,闻所未闻,类似“天书”,不知其义。
而作为政府公文、教科书,其文字表述要求通俗易懂,力求“通用”,否则,就会给人的阅读、理解和执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障碍,甚至产生歧义。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表述方法灵活多变,选择多多,所以,机关公文和教科书没必要非使用网络词汇不可。
当然,机关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不代表在其他文体中不能使用网络词汇。不管你是否喜欢、是否认同,互联网的发展势不可挡,各种网络新词汇会喷薄而出,不断丰富我们的语言和词汇,并且逐步为公众所接受,成为“大众化”语言。比如,PM2.5、CPI、NBA等外文词汇,“宅男”、“宅女”、“劈腿”、“房奴”等网络热词,就被第六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收录,成为通用文字。可见,语言文字不是静止不变的,从没有文字到结绳记事,从文言文到白话文,再到今天的网络词汇,在漫长的历史长河里,文字只有不断地“新生”和创新,我们的表达才能越加饱满和精确。
具体到网络词汇,注定不会恒久地存在于网络,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可能会消失,有些可能会成为人们日常语言的一部分。同样,河南省实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部分网络词汇经过数年的“沉淀”渐被“大众化”后,或许就能“走进”机关公文和教科书里。但现在显然还不到时候。
网络语“绝缘”公文莫大惊小怪
网络词汇在“网虫”之间可以通俗易懂,但对于更多的“网盲”来说,因为缺乏语境,可能就是云里雾里,只有被彻底搞晕的份。语言的本质功能是交流沟通,通俗易懂是第一原则,如果引发歧义,乃至成了“火星语”,阻碍到正常表意功能,还有啥意义?
网络热词“绝缘”公文及学生教科书,除了网络本身原因,应该还有其他考虑。由于公文和学生教科书对应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人员、文化传播者和学生等群体,这些群体本来就有义务保持语言的干净纯粹,有责任将这一文化传承下去,通过规范使用语言,以达到引导全社会规范使用之目的。语言作为民族文化根基,必须保证稳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能在传承血脉中产生“基因突变”,导致走样变形。我们平时说话可以不讲逻辑,不在乎用语是否规范,也可以用一些人人皆懂的网络词汇来活跃气氛,但如果在公文中肆意使用,尤其印在教科书里或在文化传播者嘴里出现,就容易误导孩子和公众。
当然,不允许公文和教科书使用网络流行语,绝非一律禁止。任何事物都需要吐故纳新,语言亦如此。事实上,不少网络词汇,早已从“草根”华丽丽地“登堂入室”。在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所增收的3000多条新词语中,就不乏网络词汇。词典作为语言“蓝本”,谁都可以大方使用。换言之,今后网络词语只要具备这俩特点,随时都可能成为普适意义的通用词汇。
事实上,人们对网络词汇置喙的,不是该不该“绝缘”公文和教科书的问题,而是表达对网络语言的活泼鲜活和表现力的喜爱,换个说法,就是对如今公文腐臭的八股味道和刻板的官腔文风的憎恨。如果公文能少一些凌空蹈虚多一些烟火气;少一些老气横秋多一些青春个性;少一些故作高深多一些“打老虎、拍苍蝇、照镜子、勾肩搭背”这样的民间俚语。人人都听得懂,人人都喜欢听,谁还会大惊小怪呢?
【启示与思考】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文指出,机关公文教科书中禁止使用网络语言。此外,每年9月的第三周也将被定为该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宣传周。网络语言中有不少不文雅词汇,考虑到网络语言对现代普通话和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所产生的影响,为维护普通话的主流地位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河南省教育厅此举不乏其现实意义。
或许有网友认为河南省此举有对网络语言的使用有“一票否决”、“一棍子打死”之嫌。但是我们要注意到,《办法》规定的是“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而不是将所有网络词汇全盘否定。网络语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再大,也有优劣之分,也有规范与否之别。
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等特点。公文的语言应该准确、严谨、规范。这就决定了机关公文必须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的规范。很难想象,假如机关公文中出现“惩治腐败,让老百姓‘喜大普奔’”等说法,会是何等滑稽?更无法想象,假如公职人员手持公文讲话,随口念出的是“涨姿势”“我伙呆”“我勒个去”等词汇,又会有怎样的传播效果?
而就教科书而言,它是教书育人、增进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影响学生的思想品德的重要工具,应该比机关公文还要严肃、权威和规范,其语言应该承担起语言规范、传播语言知识的重任,自然也要与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绝缘”。如今,一些学生热衷于在作文中使用网络流行语,常让人不知所云,若不加以引导,会对汉语的规范化教育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
机关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不是把网络词汇完全赶出我们的生活,也不是打压人们创造网络词汇的积极性。语言的形成是大浪淘沙的过程,只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沉淀,优秀的网络词汇还是会有生命力、被广泛接受,并最终约定俗成为规范语言。而那些不雅、词不达意、不知所云的网络词汇,显然不应该让它们泛滥,甚至“溜”进公文和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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